房產穩則社會穩
來源:中國房地產網
近日,中央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一片熱議。其中最受關注的,無疑是關于“住宅用地70年大限”后續期的問題。
對這個問題,《意見》雖然沒有具體說如何續期,但其含義是明確的。首先是明確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會“續期”,而不會收回。其次是表明“續期的法律安排”的目的是要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聯系到《物權法》關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的提法是“自動續期”,這就意味著目前購買了商品住房的業主無需擔心自己的房產到時被收走。
從住宅用地的“70年使用權”的立法過程來看,當初是從嚴格而典型的國有土地所有權和統一分配使用制度下,向市場化配置資源過渡的一種制度創新,這種創新類似于農村從人民公社集體土地制度向土地承包? 頻謀涓錚庵止尚緣鬧貧卻蔥鹵厝灰?/span>“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最終過渡到“長期穩定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土地使用權永久化”已經在農村土地承包權中實現,進一步在城市土地使用權上實現也是歷史的必然。
到期以后是否續費,怎樣續費,則是所有人關注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可以對比一下農村土地承包權:之前多數是30年期限,目前經過確權之后,已經基本實現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永久使用,而且是無償自動續期。從土地制度統一性角度看,城市住宅用地無償續期才是符合制度正義的制度安排,也最符合《物權法》“自動續期”的定義。
如今,中央發文明確要求研究制定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后的續期的法律安排,就是釋放了明確的信號,對房地產市場的持續穩定發展也是一個積極信號。以往,商品住宅交易雖然并未受到“土地使用權期限”太? 嚶跋歟孀攀奔淶耐埔疲?/span>“大限”也不再遙遠,尤其是一些“20年”“30年”“40年”使用權的住宅用地,“大限”就更加現實。在二手房交易中,這必然會影響對房產的估值,從而阻礙房產市場交易。此外,目前一些富人和中產階級把國內財產轉移到國外,部分原因也是因為對“70年土地使用權”未來預期存擔憂。如今,隨著中央進一步明確土地使用權續期,接下來逐漸進入立法過程,人們在購買商品? 康氖焙蚨暈蠢淳突嵊懈榷ǖ腦て凇S蟹坎擼嗍粲諫緇嶂屑嶠撞悖獠糠秩聳巧緇崳榷ǖ幕。塹牟撇嗟貝笠徊糠志褪欠坎榷慫嵌苑坎ǖ腦て冢簿臀榷ㄗ×慫塹娜誦模緇崳榷ㄒ簿陀辛思崾禱 K且簿筒換岬爰親?/span>“出海”了。
當然,住宅使用權“無償自動續期”對整個社會來說不是一件小事,而是意味著土地制度的重大變革,對政府治理來說也是一個重大挑戰。因為,隨著城市土地大規模出讓接近尾聲,地方政府如何確保財政收入? 叢淳統閃艘桓瞿煙狻R米≌玫厥褂萌ㄊ迪殖て諢⒂讕沒托枰緣胤降鬧衛硨筒普才龐腥碌陌才擰U庥欣滌謚醒牒偷胤椒炙爸聘母锏納釗耄玫胤秸嚳窒聿撲笆杖耄詰胤剿爸瓢才派希鴕蛞苑康夭昂透鋈慫盟拔魈宓牟撇骯傘?/span>
這就意味著,在住宅用地使用權長期化、永久化之后,住宅用地使用者就應當以適當稅率繳納房產稅,以作為獲得永久財產權之后,對地方建設應擔負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