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地礦置業有限公司赭山春秋項目(一期)2#商業(A-H軸~B-E軸)9#樓、1#樓、4#樓、地下室竣工環保驗收意見
我公司委托安徽奧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完成了赭山春秋項目(一期)2#商業(A-H軸~B-E軸)9#樓、1#樓、4#樓、地下室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編制,進行了環境保護現場檢查,審閱并核實有關資料,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銀湖南路以東,月桂花園以南,天和苑以西,赭山路以北。
2010年6月29日蕪湖市鏡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鏡發改[2010]90號“關于同意赭山春秋項目建設備案的批復”予以備案,2011年2月安徽師范大學對“安徽蕪湖地礦置業有限公司赭山春秋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2012年2月23日蕪湖市鏡湖區環境保護局環行審〔2012〕14號“關于安徽蕪湖地礦置業有限公司赭山春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對該項目環評文件予以批復。項目建設過程中,一期分階段建設。其中一期2#、5#、6#、10#、11#樓已經竣工,并通過竣工環保驗收。一期2#商業(A-H軸~B-E軸)9#樓、1#樓、4#樓、地下室主體工程已經竣工。
該項目工程于2015年6月開工建設,2018年3月完工并進入調試運行。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或處罰記錄等。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經現場勘驗,已按環評文件及批復意見要求落實相關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項目建設雨污分流系統。生活污水經小區隔油池+化糞池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由污水管網進入朱家橋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長江。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來自居民使用燃料產生的廢氣、居民廚房產生的油煙、車庫排放的汽車尾氣以及垃圾收集點散發的惡臭氣體等。其中地下車庫中產生的汽車尾氣經自然通風和機械排風系統排放。廚房油煙經過居民家用油煙機處理后,由所在建筑專用煙道集中到樓頂高空排放;燃氣廢氣直接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空調、加壓水泵、地下車庫通風機以及交通噪聲等。通過選擇低噪風機、減震、隔聲、項目合理布局,以及小區道路設置限速、禁鳴標志等措施后,可使本項目的噪聲影響降至最低。
4.固廢
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環保設施驗收效果及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安徽奧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報告,驗收監測結果表明:
1.噪聲:
廠界噪聲晝間均符合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
2.廢水:
2#商業(A-H軸~B-E軸)9#樓、1#樓、4#樓、地下室尚未入住,未有生活污水產生,本次驗收未對廢水進行監測。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并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一期2#商業(A-H軸~B-E軸)9#樓、1#樓、4#樓、地下室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實現達標排放,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可以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六、要求
1.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要求完善驗收監測報告。
2.加強環境管理工作,確定專人負責操作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切實保證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規范廢水排污口設置。
安徽蕪湖地礦置業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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